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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訂定「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2025-04-0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1402709111號
 訂定「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附「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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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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