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預告
預告修正「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草案。 (金管證投字第1140381179號)--預告期間:2025.3.31~2025.4.30
2025-03-3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140381179號
附件: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檔
主旨:預告修正「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index1.html)。
四、依113年5月15日修正之電子簽章法第20條規定,本會110年12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65352號公告3項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將於114年5月17日停止適用,為提供業者及客戶以電子化方式辦理相關作業之遵循依據,爰縮短法規預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85號。
(三)聯絡人:黃科員
(四)電話:(02)2774-7265。
(五)傳真:(02)8773-4154。
(六)電子郵件:shirley1107@sfb.gov.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140381179號
附件: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檔
主旨:預告修正「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index1.html)。
四、依113年5月15日修正之電子簽章法第20條規定,本會110年12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65352號公告3項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將於114年5月17日停止適用,為提供業者及客戶以電子化方式辦理相關作業之遵循依據,爰縮短法規預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85號。
(三)聯絡人:黃科員
(四)電話:(02)2774-7265。
(五)傳真:(02)8773-4154。
(六)電子郵件:shirley1107@sf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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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