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預告
預告修正「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草案。(金管法字第11401903092號)--預告期間:2025.1.18~2025.2.17
2025-01-1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金管法字第11401903092號
主旨:預告修正「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三條第五項及第十四條第三項。
三、「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草案預告」網頁(index3.html)。
四、本次修正內容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亦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關,且已踐行諮商利害關係人意見程序,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法律事務處。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三)聯絡人:郭專員
(四)電話:(02)8968-0873。
(五)傳真:(02)8969-1272。
(六)電子郵件:kau@fsc.gov.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金管法字第11401903092號
主旨:預告修正「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三條第五項及第十四條第三項。
三、「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草案預告」網頁(index3.html)。
四、本次修正內容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亦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關,且已踐行諮商利害關係人意見程序,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法律事務處。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三)聯絡人:郭專員
(四)電話:(02)8968-0873。
(五)傳真:(02)8969-1272。
(六)電子郵件:kau@fsc.gov.tw
- 瀏覽人次: 2362
- 更新日期: 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