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信託業務發展策略藍圖」及「信託業務發展評鑑及獎勵措施」與逐
點說明各一份,請轉知會員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本會「信託 2.0『全方位信託』第二階段推動計畫」及「信託業推動
信託 2.0 第二階段計畫評鑑及獎勵措施」辦理時程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貴會及信託業支持與配合下,已為我國信託業務順應
高齡化潮流之長期發展方向奠定良好基礎。
二、為引導信託業務持續朝向全方位信託發展,經參酌貴會意見,訂定旨
揭「信託業務發展策略藍圖」以提供我國信託業長期經營之業務方針
,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信託業務發展評鑑及獎勵措施
」,持續鼓勵信託業充實信託服務功能,滿足社會多元發展需求。
三、為瞭解各信託業者業務辦理情形,請貴會自 114 年起持續彙報會員
機構辦理安養信託及員工福利信託相關統計資料。
正 本: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邱○○女士)
副 本:中央銀行、財政部、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